【台灣勞工過勞做功德,你我都有責】
1.偷你3小時變8小時
你想讓這樣的輪班制的護理人員、運輸從業人員服務你嗎?而這8小時還不包括通勤時間……試問沒輪班的我們沒日夜顛倒,至少也要休息12小時才足夠。你覺得輪班人員8小時足夠??
2.修掉做7休1,變形工時又來了
校慶、亞特盃讓我連上7天班都快崩潰,別說做7休1不重要。
3.加班按時計費,加班時數上限增加
同意增加加班時數,但請用之前的1~4小時算4小時的計算方式…並嚴禁用補休換(打n個星重要)。這樣老闆才會為了省錢,加班時數才有可能真正降低
說真的,連公家機關加班破表都不讓你報了,私人企業你期望些什麼?
以前賣電腦當業務,電腦展連上10天班,天天交機到半夜12點多,沒加班費,必須提早開門上班也沒加班費。 Chang-Cheng Lin懂的
台灣勞工就是這麼過勞做功德啊!!
賴院長功德無量啊!!